法制 法制的第一张人民币 1948年12月初1日,中共政权积极支持的晋北国民政府发布《金字第4号号令》:为适应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发展,迎接全国革命政府,经河南省国民政府和边区、晋冀鲁豫两边开发区的表示同意,特将晋北中央银行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